四川一男子开车忽快忽慢,警方调查后发现大案,随后15人被判刑

2025-12-25    0评论  24人围观

2016年四川绵阳,警察例行巡查的时候,看到一辆汽车时快时慢,猜测可能是酒驾。
司机下车之后,一没有喝酒,二没有精神疾史,这引起了警察的怀疑,于是打开了后备箱,查出奇怪的天线设备。经调查后,竟然发现一桩大案,最后15个人被判刑,这究竟是什么情况呢?
关于此事的详细经过,要从2016年的5月份说起。当时绵阳警方在公路上设下检查点,突然发现远处有一辆小轿车,速度忽快忽慢,看起来很不正常。另外,那辆小轿车的司机看到警车之后,明显想要掉头离开。
起初警方以为司机是酒后驾车,于是赶紧上前将轿车拦停,司机赖某也很配合,两忙掏出驾驶证和行驶证。警察看完证件之后,车辆手续都合规合法,随后测试酒精,显示赖某并没有喝酒。
民警仍然觉得有问题,就接连对赖某进行问询,结果赖某显得越来越紧张。民警觉察出车里或许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于是打开了后备箱,发现一台正在运行的笔记本电脑,和其他复杂的电子设备。
尤其是那根长长的天线,越看越不对劲,就问赖某:“这是干什么用的?”赖某却说是他平时帮人代练游戏,这都是他打游戏的设备。如此荒谬的谎言,当然无法蒙混过关。
民警见赖某不肯说实话,直接将他带到派出所进行调查,又请来了技术专家,对那台设备进行鉴定。专家拿起那电子设备看了几眼之后,表情变得凝重,随后对民警说:“这是伪基站。”
与此同时,警方在赖某手机的通讯软件里,发现了异常的聊天信息,内容都是谁谁可能需要贷款,手机号码是多少多少。紧接着,网安大队介入调查,顾名思义网安大队,也就是负责网络安全的部门。
网安大队的警察,在赖某的个人邮箱当中,查到了三千两百多条个人信息,而且都附带着征信报告!一般情况下,我们很少查询自己的征信报告,而赖某为何留意别人的征信报告?
更关键的问题来了,你赖某是从什么地方、找到三千多人的身份信息和征信报告的?警方拿着邮箱里的证据,加大了对赖某的审讯力度:“你买的公民信息,卖家是谁?”
赖某说:“卖家是一个群的群主。”警方意识到,这个赖某是一个小虾米,这件事如果深挖的话,极有可能挖出一条黑色产业链。事实证明此事深挖下去,真相超乎了民警的想象。

到5月下旬的时候,警方顺藤摸瓜查出了邓某,此人在网络上出售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而前文说过的赖某,便是从邓某那里购买公民信息,包括征信、余额、账户明细。
除了邓某这个群主之外,警方还另外盯上了多个群主,而且要去哪里有哪里,不仅仅绵阳这边有,全国各地的公民个人信息都有,随随便便就可以非法调取别人的征信。
绵阳警方意识到此事不简单,于是赶紧上报。上面也非常重视,随后成立“5·26专案组”,调集多位网络专家展开全面深入调查。根据调查,类似于邓某这样的群主,平均每个人出售了三十万份公民个人征信报告。
足足有几百人,去邓某他们的群里,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加起来累计购买了270万份公民个人征信报告!警察吃惊不已,是谁有这么大的胆量,将如此之多的公民信息,卖给那些小贷公司的?
负责取证的专家团队,分成了三个小组,从网络渠道入手,开始追查这帮人的网络交易记录。2016年的5月月底,专家团队掌握了邓某的全部证据,警方立即将邓某抓捕归案,连夜进行肾虚。
审讯过程比较顺利,邓某交代了全部的交易经过。他拿到了公民的个人征信信息之后,每条信息的价值不等,最少也能卖八十块钱,最多能卖两百多块钱。
警方经过审讯之后,认为这背后必然有黑色的利益链条,如果说赖某是小虾米的话,邓某也顶多是一条小鱼,幕后黑手藏得更深。在这条利益链上,邓某顶多算个二道贩子。
警方在追查的过程当中,查到了网络上邓某的上家,正是此人把公民个人征信信息卖给邓某。这个上家的网名叫“海盗船长,”根据个人信息显示,此人姓胡,下文简称胡某,常年在湖南的娄底市活动。
2016年6月21日,警方将胡某抓捕归案。胡某交代了交易的全部经过,说是从吴某那里买来的公民信息。不久后,吴某被抓住,警方在吴某的硬盘以及网络空间里,找到了120万份公民个人征信报告。
而且查到这里,还远远没有结束,吴某也仅仅是黑色利益链的一环而已。继续追查,查出邹某通过关系,让朋友进入了银行的内网,然后又跟下线吴某,通过出售公民征信信息,获利两百多万元人民币。
经过深入调查,查出是:邵阳市某县农商银行一支行行长夏某,将他的账号借给了不法分子姚某某和赵某某使用。不法分子对夏某说:“因为业务需要,想要查查公民征信。”
夏某身为银行支行行长,他想着自己的账号用处不大,每次只能查一个人,不可能会造成几百万人的信息泄露。再说了,行长的账号,务必要登陆银行内网才有用。
而这个借,自然不是免费的,夏某为此获得了几万块钱。警方撒开了一张大网,在内蒙、鞍山、广西、广东等地,分别抓获了多个“中间商”。最后查出的真相是,夏某对网络警惕性不高,他的账号被人传到了东北辽宁某银行的保安手中。
而那银行的保安,趁着银行人员下班的时间,拿着夏某的账号登陆内网,又通过外挂软件,下载了两百七十万份的公民个人征信信息。随着审讯的深入,夏某交代了更多,原来他所谓的借,实际上是租给不法分子。
夏某每隔几天,就会修改他的账号密码,然后再次“外借”给朋友,每次都能获得几万块钱。8月1日,警方在辽宁中信银行某分行,抓获工作人员戴某某、韩某某、宗某某……
单单是辽宁银行的这几个人,就非法获取了五十万份的公民征信报告,每一份的价格,少则三十块钱,多则五十块钱。夏某某账号每次外借,都能让不法分子,获得几十万的收益。
根据警方给出的,这几个团伙组成的架构:一,夏某某提供账号。二,有人制作外挂软件。三,有内鬼连通内网,把信息卖给沈某等人。四,沈某等人,将公民个人信息,卖到全国各地。
也就是说:夏某出号、姚某某运营、胡某和邹某等人联络银行内鬼、再往后便卖给各个中间商。最终,这15名团伙骨干全部落网,必将会遭受法律的严厉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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