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厦门公交车爆炸案,40名乘客遇害,凶手作案动机却成谜

2025-12-25    0评论  7人围观

1981年6月24日傍晚,厦门一辆正在行驶的公交车突然发生爆炸,造成了四十人死亡,八十多人受伤的惨剧。经过一年左右的调查,警方终于查出了制造这起惨案的凶手。他究竟是谁?为何做出如此丧尽天良的事情?

黄可芬,男,福建南平市顺昌县人,1953年8月出生,作案时他只有28岁。他初中没毕业就辍学了,
父母看他整日游手好闲,就想带他一起工作,哪怕学一门手艺也好。然而,
黄可芬却完全不理会父母的劝说,摆出一副破罐子破摔的态度。


22岁那年,黄可芬又发展出一个新的“爱好”,那就是在河塘炸鱼,虽然曾几次被警方教育过,但他依然我行我素,甚至变本加厉。他跟当地的小混混在一起,偷人家商铺里的货物跟钱财,然后购买炸药接着搞鱼。
很快黄可芬再次被警方抓住,这次可不是教育批评那么简单了,而是
直接
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对黄可芬来说,监狱的生活不仅没让他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更没有想过要改过自新,而是充满了无限的怨恨。
在入狱两年后的一次劳教时,黄可芬趁着别人都忙着的时候,一溜烟就跑不见了。
当时警方得知黄可芬逃走了,也进行了排查和追捕,可惜受阻于科技落后,并没有找到他。
至此,黄可芬又过上了他的“自由”生活。
黄可成为逃犯后四处游荡,一边盗窃一边购买炸药和雷管,悄悄在鱼塘炸鱼,当地不少养鱼的人都受到损失,于是就报了警。黄可芬本身就是在逃的犯人,警觉性不是一般的高,于是就逃到了厦门。

时间来到1981年6月24日晚上7点,一辆公交车从轮渡站出发前往火车站,此时的黄可芬正背着一个大包在中山路街道站,等着到了之后就上了车。
当时
很多打工者都背着大包坐公交车,黄可芬并不会过于引人怀疑。
十分钟后,当公交车行驶到厦门岛斗
西路时发生爆炸,距离爆炸中心好几百米的地方都能听到一声巨响,产生的火光有好几层楼那么高,连马路两边一些居民家的玻璃都被冲击波震碎。


事故发生后,距离不远的人都跑到前面围观,发现已经被严重炸坏的公交车,这辆公交车左侧被撕开一个大口子,公交车内的座椅被炸飞好几个,高压线也被炸断,车轮护板被炸飞20多米。

警方接到报案后,火速来到案发现场,救护车将伤者送往附近的医院抢救。很快专家组也赶了过来,对这起公交爆炸案进行详细调查。
当时种种疑问充斥着他的心
头,是人为蓄意破坏还是事故?
嫌疑人是谁?
是死是活?

经过多重筛查,最终警方人员排查出具体的爆炸位置,是车厢的第六个座位,在右前椅脚20厘米的通道地板上,被炸出一个大洞,洞下的钢梁自上而下被炸撕裂,车轮外胎局部呈粉碎性破坏,轮鼓凹陷。
专家通过对炸点和周围物体,以及尸体伤口等处先后提取10份检材进行化验,尤其是对被炸汽车上距炸点5至7米处尘埃的收集检验和多次模拟试爆后,确认爆炸物为硝铵类炸药,药量约为9公斤左右。
与此同时,办案人员用“滚雪球”的方式,即通过一个人再寻找他的熟人或相邻的乘客——的方法,经过20多天的寻查,终于搞清了169名乘客〔含中途下车8人〕在车上的具体位置
,但嫌疑犯的身份还是没有确定。
警方又对受害者遗骸进行了三个月的详细对比,在这些残骸中并没有发现自动引爆装置的残留物,所以专案组排除了犯罪分子将定时炸弹安装在公交车上的可能性。由此开始怀疑凶手也在车上。

在专案组进行下一步的调查时,他们意外发现在40名遇难者中,有39个已经被家属认领,唯独一位男性没有任何人认领。发现这种情况后,专案组也是第一时间开始对其进行调查。
经过法医检验,这位男子是非常靠近爆炸点的乘客,因此他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后来,通过对公交车沿途的上下乘客以及遇难者家属进行走访调查,最终确定爆炸案发生时,这辆公交车上一共有169人。
通过对169人的乘车原因、携带的物品进行调查,除去这位无名男性以外,其他人都被排除作案嫌疑,专案组断定该男子就是凶手。接下来又出现了新的问题,这名凶手的真实身份是谁?他的作案动机又是什么?



法医在男子体内发现了两种寄生虫,以此证明他可能生活在一些农村地区,长期从事体力劳动。最终整合线索,警方认为他应该是一名外来的务工人员。
至此,对于男子的真面目已经有了一个轮廓。
干警采用的个别访问和现场会议的方法,很多乘客给出了具体的描述。
据幸存者
刘女士描述:
我经过第六个座位的时候,那个乘客刚好抬头看我,看样子二十六七岁,平头发型,穿旧衬衣,
腿上放着一个黑提包,神态呆呆的。
此外,经过专案人员的详细思想工作,车上的一名扒手因为被当做受害者对待而受到感动,采取了合作态度,以自己的“职业”敏感,详细说了男子的特征。最后还说:你们要找第六座位上的那个人,要到永安以上的地方去调查。
与此同时,法医那边也得到一个非常重要的线索,通过对该男子体内的寄生虫进行分析,发现该男子体内的寄生虫主要出现在我国南部地区,尤其是福建农村地区,经常会有人感染上这种寄生虫。
于是专案组初步判定,凶手应该是福建农村地区的人,警方拿着手绘的画像到福建地区的各个农村进行走访调查。
可惜,即使已经掌握到如此信息,要在全省范围内找到这么一个人,实在是大海捞针。
警方在接下来的半年内排查了60多条线索,2500名失踪人员,最终锁定在黄可芬身上。但是虽然有了想法,但是没有证据进行身份确认,因此这个案子也陷入了短暂的停滞。
转机出现在两个月后,也就是1982年的3月15日,有人在距离爆炸点150米处的仓库屋顶上发现一只烧焦的断掌。
经过指纹比对,跟在逃人员黄可芬的指纹吻合!至此公交
爆炸案终于告破。
可有一个疑问却无法解答,黄可芬的动机是什么?
对于这个问题,主要出现了两个不同的分歧:
第一,黄可芬炸鱼归炸鱼,为何会去炸公交车呢?
他的转变过于怪异。
警方走访了124个黄可芬的亲属、朋友,以及和他在一起关押的374个人。


客观来讲,黄可芬是个十分热爱“炸鱼”事业的人,他可能并不会直接选择去炸车。
于是有人猜测
,作为逃犯,他是把炸药随时带在身上,在公交车上也只是转移而已,却因为某些原因突然发生了爆炸,所以才酿成了这场事故。
第二,他是个仇恨社会的极端人物。
这个很容易理解,结合他过去逃跑和不服判决的事迹,很多人猜测他就是仇恨社会,借机报复,所以拿着炸药上车。
不得不承认,这两种猜想都有其合理之处,可惜如今也只能是猜测,无法证实。

在你看来,黄可芬的作案动机是什么呢?欢迎留下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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