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男子见义勇为抓小偷,结果被小偷索赔100多万,咋回事?

2025-12-25    0评论  7人围观

2012年,湖南一男子见义勇为抓小偷,而在抓捕过程中因为用力过猛,一不小心将对方打伤,随后小偷家人怒向男子索赔100多万的赔偿。最终法院判决结果又是如何?

见义勇为的男子名为胡克锋,是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江龙村村民,家里有两个孩子。为了养家糊口,胡克锋在县城开了一家烟酒食品商店,日子也算是幸福美满。


胡克锋家的不远处有一个建筑工地,地理位置很特殊,属于城乡结合部,经常有小偷出没。当地居民都痛恨小偷,所以形成了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只要听到有人喊“抓小偷”,附近的居民们都会跑出来帮忙。
别看胡克锋看起来憨态可掬,却是抓贼的一把好手,多年间,他亲手抓到10几个小偷,被人称为“抓贼能手”。他除了照顾家庭外,抓小偷就算是他的副业,但2012年的一件事,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2012年3月7日凌晨4点左右,外面正下着大雨,胡克锋的父亲因为年纪较大的原因有些失眠,辗转反侧不能入睡。就在这时,他隐隐约约听到外面一句“抓小偷啊!”
随后他立即叫醒熟睡中的儿子说:“快醒醒儿子,有人在隔壁的建筑工地上偷钢管呢!”胡克锋听到这句话后,顿时睡意退散,从卧室跑了出去,并在出门时顺手带了一把菜刀,用来确保自身的安全。
胡克锋出门后发现一名小偷正扛着钢管逃跑,于是他立即追了上去。大约两分钟左右,小偷回头看到胡克锋快追上自己,手中还提着明晃晃的刀,于是扛着肩上的钢管就向他打了过去。
胡克锋见到小偷向自己发起攻击,顿时心里一慌,出于本能反应,他挥起手中的菜刀向小偷砍了过去。随后小偷倒在了地上,无力再继续逃跑,而胡克锋接下来看到的一幕,让他傻了眼!
映入胡克锋眼帘的是一位女性,年纪跟他差不多大,而女人的头部流了很多血。胡克锋吓得脸色煞白,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原以为自己做了一件见义勇为的好事,心中也是满满的成就感。
然而令人没想到的是,就是这件原本处于好心的善事,却出现了意外的反转。3月8日一早,当地的民警来到了胡克峰家中,以胡克锋“因涉嫌故意伤害”带走。
原来,昨晚被胡克锋追捕的那个女小偷,头部和身上都受了重伤,至今躺在医院急救室中生死未卜。听到这个消息,胡克锋只觉得大脑一片空白,立即拿出5万块给女人作为治疗费用。
3月13日,胡克锋从故意伤害罪被拘留,变成了监视居住。这段时期,胡克锋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做的是见义勇为的事,为何会这样。妻子虽然嘴上没有责怪他,但经常躲在卧室里哭泣。
当时一起见义勇为的居民里,没有一人愿意站出来为胡克锋说话。更让胡克锋无奈的是,小偷曹红的家属向他提起了诉讼,要求他赔偿等各项经济损失共1339276.3元,并且要求法院判胡克锋十年有期徒刑。
有好心人将胡克锋的事迹传到了网上,顿时引发了众人的讨论,并分成了两个不同的阵营。觉得胡克锋有罪的阵营,提出了疑问:“为什么非要拿刀去抓小偷,扫把不行吗?”

支持胡克锋无罪的网友反驳道:
“你怎么就知道小偷身上会不会带刀,如果胡克锋只拿扫把,恐怕跑起来都不方便,更别说抓小偷了。”
当众人为此事吵得不可开交时,事情出现了另外一个版本。


小偷曾红的丈夫英年早逝,大女儿的智力也有问题,在老家跟着她的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唯一的儿子在城里上学,并且母子俩和姐姐姐夫一家人生活在一起。
曾红没有固定的工作,平时就在儿子学校门口摆摊,卖一些小吃的。曾红的姐夫老罗说:“自从曾红来到我们家,她为人很勤快,起早贪黑地挣钱,但她摆摊一直被驱赶,赶来赶去的被赶怕了。
机缘巧合下,曾红在城乡结合部附近一工地上发现了不少钢材,于是她便起了不劳而获的念头,这便有了之前的结局。而事发后,胡克锋和曾红姐夫老罗各执一词,闹得不可开交。
当事人胡克锋说:“曾红一边逃跑,一边用手中的钢管砸向我,于是我就朝她砍了一刀。”曾红的姐夫却说“我妻子妹妹告诉我,当晚她见到胡克锋向自己追来,手里还提着刀,她立即将钢管丢到了一旁。”
曾红因为脑部伤势过重,生活已经无法自理,而她没有工作,没有医保,十几万的医疗费对她来说是天文数字。曾红的姐夫老罗认为,虽然胡克锋拿出了5万块钱,但那也只是杯水车薪。
出事后的曾红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拒绝与任何人交流,即便是最亲近的母亲和子女也坚决不见当有人接近曾红与她对话时,她便会浑身发抖,除了不停地流泪,一句话也说不出口。

最终,在老母亲的耐心劝导下,曾红才勉强说出一句:“我难受,我想不开。”那么曾红到底是怎样被砍伤的呢?在这个问题上,双方各执一词,胡克锋说曾红试图用钢管进行反抗,所以自己才出手反击。
但是胡克锋也承认,那天的抓捕过程非常混乱,可能自己也没有控制好下手的力度,才酿成这样的局面。而老罗则说:“一个中年女人在拼命逃跑的时候,怎么可能扛那么长的铁棍去打后面的人。”
就在这时,胡克锋发现了一个问题。曾红偷东西很有可能是团伙作案,而曾红偷钢管的车就是老罗的,胡克峰说:“整个车子里面有99根钢管,145副钢扣,偷这么多东西,搬到车里,一个女人根本做不到。”
经过警方的调查,给出了一个结论:“曾红当时是有同伙的,而且拉钢材的车辆确实是老罗的,只是老罗当时没有作案时间。
经过法医鉴定,曾红左肢偏瘫,构成二级伤残,完全失去自理能力,曾红的护理费、儿子的抚养费压得这个家庭喘不过气,所以老罗认为让胡克峰赔偿100多万完全是合理的。
而胡克锋却觉得自己太冤枉,便想着由群众投票来判定是否自己对错。2012年12月10日下午,他在市区一处人流比较密集的地方跪了下来,路人也都被他这一行为吸引到了。

很快,胡克锋准备的100张选票,全部被投入“见义勇为”的箱子中。而老罗对胡克锋的做法却嗤之以鼻,觉得胡克锋向群众所表达的意思,只是他的片面之词,大众根本不知道前因后果。
至今,法院对于胡克锋失手将曾红打伤一事没有做出具体判决。而正义在每个人的心中,只是表达的方式不一样,但我们也要从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训,不要投机取巧,更不要盗取他人财物。
假如你遇到小偷,是选择见义勇为,还是选择视而不见呢?欢迎留下你的观点。

No:8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