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女子说错一句话,丈夫竟发现两个孩子都不是亲生的,啥情况?

2025-12-28    0评论  7人围观

2014年11月,南宁市西乡塘区苏卢村的村民卢先生,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卢先生离婚理由是妻子婚内出轨,两个女儿都不是他亲生的。为了证明这一点,卢先生还附上了两份亲子鉴定。
对于丈夫的起诉,陆女士认为是一场阴谋,是抹黑,她用手指着卢先生,带着哭腔质问道:“孩子不是你亲生的,你不是都知道吗?你和你妈都知道啊!不是你们逼我去借种生的吗?”
丈夫说妻子瞒着自己红杏出墙,妻子却说丈夫逼自己去借种生子,是闹剧还是悲剧,究竟是谁对不起谁?谁说的话才是真相?让我们先看看卢先生所说的“红杏出墙”版本。
1995年3月初,22岁的卢先生经人介绍认识了邻村的陆女士,两人认识不到一个月就办理了结婚登记。然而结婚当天,陆女士就拒绝跟卢先生同房。婚后头三年,几乎没让他靠近过一次。
空有夫妻之名,却无夫妻之实。万般无奈下,卢先生只好求助于所在村的村委会。经过村委会的调解,1998年的某天,他们同房了一次之后,几乎也没有在一起睡过。”
卢先生说结婚多年,他和妻子同房的次数屈指可数,也正因为这样,两个人结婚8年多才有了第一个女儿平平。卢先生所说,妻子生了孩子后越发暴躁,与全家人都不和睦,但他为了孩子选择隐忍。
2005年,因为陆女士与老人不和,加上又怀了身孕,便带着大女儿和卢先生分床睡。次年4月,小女儿安安出生了。卢先生说,自打生完二女儿,陆女士开始整日不着家,即使是逢年过节也鲜少在家团聚。
卢先生说自己想过离婚,可考虑到自身条件和家境都不算太好,又舍不得两个女儿,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卢先生又是怎么发现两个女儿都不是自己亲生的呢?这还得从2010年的某一天说起。
那天,陆女士因为一点小事打孩子,孩子疼得哇哇大哭。爱女心切的卢先生就上前阻止,。就在这时,陆女士一把甩开卢先生的手,没好气地说:“你心疼什么?孩子又不是你生的。”
随后,陆女士又大声呵斥女儿,“不准哭,不准叫他爸爸,他不是你爸爸。”就这样,陆女士气头上说的这两句话,让这个家陷入了一场大风暴之中。
卢先生因为这两句话急得几宿没合眼,就偷偷带两个孩子去验了DNA。结果出来后他彻底懵了,两个孩子竟然都不是自己的。知晓真相后,卢先生一家思虑再三,觉得家丑不可外扬,还是选择了继续隐忍。
反倒是陆女士率先撕破脸皮,称不愿再过下去,要带着孩子彻底离开这个家。看到妻子铁了心要和自己一拍两散,卢先生忍无可忍,于2014年11月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了离婚申请。
妻子婚后不愿同房,红杏出墙生下两个女儿,这是卢先生所讲述的离婚内情。但这些话是否可信呢?问及孩子的身世,陆女士没有回避,而是亲口承认:“两个女儿的确不是他的,是我和别人生的。”
只不过,对于丈夫的“红杏出墙”一说,陆女士表示又震惊又气愤,她当众表示:“他们逼我去借种生子的,现在反咬我一口,过河拆桥,这口气我绝对不能忍。”
在陆女士看来,她和卢先生的这场婚姻,从一开始就充斥着隐瞒和欺骗。据她所说,相亲那年,她才刚满20岁,和卢先生相亲也没几天,就被男方家人催促着快点登记结婚。
陆女士觉得卢先生看着的确老实本分,加上对方父母催得紧,她也就答应了。婚前检查时,卢先生被要求复检一次。陆女士不放心地问了问原因,卢家人都说没问题,让她别太在意。
刚结婚那几年,他们的夫妻感情其实挺好的,后来因为她一直怀不上孩子,就经常产生矛盾。蹊跷的是,婆婆一边骂她不会生孩子,一边却带着儿子卢先生四处求医。
又过了几年,陆女士终于知道自己的肚子之所以没有动静,并不是她的问题,而是丈夫卢先生没有生育能力。更让陆女士震惊的是,婆婆竟然以“延续香火”为由,让陆女士跟别人生孩子。
就这样,2004年和2006年,陆女士先后为丈夫生下了两个女儿。陆女士说,孩子刚出生时,丈夫和婆婆很是高兴,从没因为孩子不是亲生的而给她甩脸色。
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卢先生开始对她家暴,而且逼着她离婚。陆女士猜测,肯定是婆婆在中间挑唆,嫌弃她没有生下男孩。2015年6月4日,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批准卢先生和陆女士离婚。
两个孩子由陆女士独自抚养,陆女士支付给卢先生2004年至2014年俩孩子的抚养费3万多元。至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判决卢先生支付4.1万元征地补偿款给陆女士。
2015年8月5日,离婚判决下来两个月后,陆女士向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她要告卢先生什么呢?原来,卢先生一家的田地被征用,一家四口共分得征地补偿款16万4千元,平均每人4.1万元。
虽然离婚诉讼中,陆女士拿回了应得的4.1万元补偿款,可两个女儿的补偿款却被打到了卢先生的户口且未被归还。因此陆女士请求法院判令卢先生支付两个女儿的征地补偿款,共计8.2万元。
对于陆女士的诉求,卢先生一家人又是怎么看的?卢家人承认代领了这8.2万元征地费,但他们在陆女士起诉后没几天,就和村委会的人开会商议此事,并将这笔钱归还给了村委会。
卢先生说两个女儿都不是他亲生的,也就不是村里人,无权得到这笔钱。所以他扣除了6万多抚养费和教育费之后,将余下的一万六千多元,退给了村委会。
可陆女士并不认同这个说法:“既然两个孩子户口在村里,就有权获得属于她们的补偿款。”为了查清楚事实真相,法院工作人员对卢先生所在的村委会进行走访调查。
村委会负责人表示,村里嫁出去的姑娘或者已经离婚的媳妇,没有资格参与分配。但如果离婚前已经分配了,村里并不会强制收回:“他们这种情况,是在征地补偿发放之后的,他们家自己协商怎么分,与我们无关。”
如此看来,卢先生的确没有理由私自代领两个孩子的补偿款。那他为何在离婚时不愿意支付,离婚后又擅自退回呢?从村民口中得知,离婚判决下来仅仅两个月,卢先生竟然已经再婚了。
先是说两个女儿无权分得补偿款,而后又刚离婚就另娶他人,卢先生的一连串做法令陆女士怀疑这一切都是婆家算计好的。2015年12月,法院作出了判决:卢先生将代领的8.2万征地补偿款返还给两个孩子。
至于卢先生私自将16320元征地补偿款退回村里,该行为属于个人行为,可以与村里协商解决。至此,所有的感情、金钱纠葛,告一段落。但本案中仍然留有不少谜团:孩子的身世卢家人到底知不知情?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究竟谁是谁非,局外人无法考证,也无权评判。但有一点可以确定,他们作为父母,对不起两个无辜的小女孩。孩子受到伤害,父亲和母亲都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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