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抛夫弃子离家16年,丈夫死后却回来争夺赔偿金,结局如何?

2025-12-25    0评论  6人围观

2016年12月,还在睡梦中的蔡冰被躺在身边的未婚妻叫醒:“蔡冰,快快醒醒,你爸出车祸了,正在医院抢救。”蔡冰赶紧踉跄的穿好衣服,然后带着妻子赶往医院。
可是一切都晚了,他的父亲蔡某俊已经抢救无效死亡。一场车祸,毁掉了一个原本就不幸福的家庭,也让蔡冰“享受”到被人告上法庭的滋味。
2016年12月,蔡某俊骑着自己的电动摩托行驶在公路上,一辆大货车突然向右急转弯,正好将蔡某俊压在车轮之下,他倒在了地上,久久没有动弹。
肇事司机急忙报警,很快交警、急救车都到了现场。交警经过检查,发现了蔡某俊的手机,并找到了紧急联系人—蔡冰的电话,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肇事司机被交警带走,蔡某俊也被抬上了救护车送往医院急救,但由于伤势过重、抢救不及时, 最终去世了。不久后,肇事司机按照要求,对蔡某俊的家人赔偿一笔巨额死亡赔偿金。
就这样,在肇事案件有了结果后,蔡冰开始着手父亲的丧葬事宜。而除了通知村里的人和亲戚们,还打电话通知了多年不来往的姐姐。虽然姐弟二人不来往,但他还是决定让姐姐送父亲最后一程。
只是令蔡冰没有想到的是,正是这通电话,让自己的家中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姐姐蔡某得知父亲留下一笔巨额赔偿款后,顿时生出了贪婪之心,她想要分遗产,可是作为出嫁女的她自然无法与弟弟相争。就在这时候,她想到了自己的母亲周某英。
蔡某立马找到了母亲周某英,将自己的计划告诉母亲。周某英开心的不行,因为她也想分得一部分遗产。就这样,蔡某俊的葬礼当日,母女两人一起来到了灵堂上。
面对着姐姐和母亲的到来,蔡冰虽然面上不显,但是内心还是十分激动的。毕竟这是自他6岁之后,第一次见到母亲。因为在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就抛弃他跟父亲,从此再也没回来过。
就在蔡冰向母亲诉说自己这16年的思念之情时,母亲的一句话让他如坠冰窖:“你爸爸死了,留下的死亡赔偿金也不少,我和你姐也是他的直系亲属,要不用这钱给你姐买个房子,再给我一些钱养老?”
此时蔡冰并没有非常愤怒,而是对母亲说:“这样吧,我给姐姐30万元,毕竟她是爸爸的亲女儿,您如今也五六十岁了,给您钱也没有多大用处,您留下来,我给您养老。”
结果母亲直接拒绝,说自己只想要钱,甚至还说一大半赔偿款都应该给她。姐姐蔡某也站在母亲那边,说必须给母亲一大笔钱,否则此事没完。看着母亲和姐姐这样决绝的态度,蔡冰的内心充满失望。
另外,还有一个现实问题摆在蔡冰的面前,那就是与未婚妻的婚礼。在父亲蔡某俊生前,他就开始准备儿子的结婚事宜,并且两方家长见面已经约定好婚期。
但是作为父亲的他突然离世,这对于蔡冰小两口来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在长辈的建议下,蔡冰决定在蔡某俊决定如期举行婚礼,也算是完成父亲生前的遗愿。很快,两人领了证,并且摆了酒席,成为正式夫妻。
刚结婚没几天,蔡冰突然收到一张法院的传票,他的母亲和姐姐将他起诉,并且要求分割父亲蔡某俊的遗产。面对这张传票,蔡冰泪流满面,回忆起了当年母亲抛弃他和父亲的悲痛记忆。
当年,蔡冰的父亲蔡某俊由于家庭贫困,三十多岁还没娶上媳妇。后来在媒人的介绍下,认识了来江苏宿迁打工的四川女子周某英,两人很快结了婚,先是生下了长女蔡某,四年后又生下了儿子蔡冰。
周某英为蔡家生下一儿一女,她的家庭地位也水涨船高,蔡家老少恨不得都围着她转。在蔡冰的记忆中,那段日子家里很幸福,生活条件也比以前好了不少。
为了给家人提供更好的生活,父亲蔡某俊决定外出打工。到了外面之后,蔡某俊非常能吃苦,把挣的钱都寄回家。由于距离太远,蔡某俊一家回不了几次家,妻子周某英逐渐觉得生活无趣,并且动了歪心思。
蔡冰6岁那年,母亲周某英趁着父亲蔡某俊外出打工之际,突然带着女儿蔡某离家出走了。并且带走了家里的3万存款。这放在九十年代的普通人家里,可以算得上是一笔巨款了。
身在外地的蔡某俊得知此事后,连夜坐车赶回家,并且多次跑到妻子老家寻找,结果每次都失望而归。从此之后,蔡某俊变得沉默寡言,把所有心思和精力都放抚养儿子蔡冰身上。
又过了一些年,被妻子周某英带走的女儿突然回来了,这让蔡某俊非常开心,还大摆筵席为女儿准备认亲宴。可是后来,女儿蔡某除了偶尔回来一趟,平时基本不跟父亲和弟弟蔡冰联系。
其实蔡冰也很想念母亲和姐姐,同时也恨母亲当年抛弃他和父亲。如今父亲遭遇车祸去世,蔡冰见到消失十几年的母亲,本以为母亲这次能留下来,结果母亲只是过来争遗产的。

2018年3月17日,蔡冰接到了母亲和姐姐起诉他的法院传票,母女二人表示要求分割蔡某俊遗产以及死亡赔偿金共计77.5万元。蔡冰当然不可能同意,随后双方开始对簿公堂。
在庭审过程中,蔡冰身为被告,讲述了自己的母亲周某英多年来抛夫弃子的所做所为。紧接着,他还说出了一个事实,母亲周某英带着姐姐蔡某离开后,又与一名王姓男子结婚,甚至还生下3个子女。
不久后,法院开始正式宣判:“在蔡某俊死亡赔偿金中,妻子周某英应分得137800元,蔡某206700元,驳回其他诉讼。”
面对着这样的判决,蔡冰表示不服:“母亲离开我16年,从来没有照顾过我,而且她先和父亲在一起,然后又和别的男人过日子,明显是重婚,我是绝对不会将钱分给她们的,我要上诉。”
很快二审又开始了,在法庭上宿迁中级法院做出了最终宣判:“撤销一审判决,蔡冰需支付姐姐蔡某100000元,剩下的遗产将全部由蔡冰继承,周某英无权参与财产分割和死亡赔偿金。”
一审、二审所做出的判决不同,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法官给出了非常充分的理由。
第一,周某英当年离家出走,十几年都没回家,致使蔡某俊独立抚养儿子蔡冰成年,周某英并未尽到抚养义务。而且在离家的16年中,周某英一直与他人长期同居,因此无权继承蔡某俊的遗产。
第二,蔡某作为蔡某俊的女儿,是法定遗产继承人之一。但是她在年幼之时被母亲带走,长时间与原生家庭不联系。成年后与家中恢复联系,却没有尽到陪伴父亲、弟弟的义务,因此她需要酌情降低遗产分配额度。
如果你是蔡冰,会同意把一部分遗产分给母亲周某英吗?欢迎留下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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