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男子因强奸被判无期,15年后被无罪释放并获得赔偿,啥情况?

2025-12-25    0评论  7人围观

“你们看见我女儿了吗”?“有没有见过我女儿”?一对夫妻拿着照片,用略带哭腔的声音询问着路过的行人。他们的女儿高妍,是山东某学校的高一学生,自2005年1月10日开始,家人就再也联系不上她了。
无奈之下,高妍的家长选择到派出所报警,警方立即展开调查。2月11日上午,警方接到一起报案,在高妍就读的学校中的男厕所里,发现一具尸体,尸体是男寝宿管李贞梅发现的。
那天他正在打扫宿舍楼的卫生,三楼一个废弃的房间引起了他的注意。之前都是用一把老旧的挂锁将门锁上,而现在忽然换了新锁,这让李贞梅感觉很奇怪。于是他找来工具将锁撬开,眼前的一幕吓得他差点崩溃。
只见地上躺着一具女尸,李贞梅双腿发软,赶紧通知老师报警。经过辨别和技术比对,确认这具女尸正是失踪多日的高妍,属于机械性窒息死亡,死亡时间大约为一个月,且生前有被性侵的迹象。
经过警方深入且仔细的调查,将嫌疑锁定在与高妍同校的张志超身上。15岁的张志是高一24班的班长,成绩优异且待人温和,跟同学们的关系也很不错,无论谁都不会把他和杀人凶手联系在一起。
警察究竟是发现了什么,为什么就认定这样一位品学兼优的好孩子是杀人凶手呢?原来,警察在学校调查时,找到了两位“证人”王某和杨某。据他们所说,案发当天他俩都请假躺在宿舍里休息。
大概6点20分的时候,他们忽然听到外边有女生尖叫,于是两人就跑出来查看情况。据王某所说:
“看到张志超和王广超站在废弃的洗涮间门口,我就问张志超刚刚是怎么回事。张志超对我笑了一下,跟我说刚刚有美女,但是一会又说有女鬼。我朝洗涮间里面看了下,因为当时走廊的灯没开,所以我什么也没有看清,之后就和杨某一起回宿舍了”。
据杨某所说“我比王某晚到一分钟,看见王某正站在洗涮间门口和那两个人说话。当时走廊灯没开,我没看清跟王某说话的两个人是谁,等我走过去的时候,那俩人就走开了,之后我和王某回去锁了宿舍门。”
根据这两名同学的口供,警方认定张志超就是杀害高妍的嫌疑人,很快将张志超带走,还带走了张志超的同班同学王广超。经一番询问,张志超“承认”杀死了高妍并将其强奸,还将“犯罪”的经过说了出来。
据张志超所说,2005年1月10日6时20分,他碰到了被害人高妍,见四周无人,便起歹念。他掏出随身携带的绿色铅笔刀架在了高妍的脖子上,将她劫持到了洗刷间内,之后采用捂嘴、掐脖子等手段使其窒息死亡。
随后他撬开了废弃厕所的门,将高妍拖进去,之后慌忙逃离案发现场。路上碰到了同班同学王广超,见事情已经暴露,张志超索性就将他所做的一切告诉了王广超,并哀求王广超一定要帮他保守秘密。
王广超同意后,张志超让王广超帮自己看着案发现场,自己到学校的超市买了一把新锁将废弃厕所锁住。”第二天,张志超再次回到案发现场,并用一把红色的铅笔刀毁坏了被害人的尸体。
2006年3月,法院对该案件进行了审理宣判,张志超犯强奸罪并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王广超则因虚假证言和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执行。
就这样,年仅15岁的张志超开启了漫长的监狱生活。张志超的父亲因儿子的入狱整天郁郁寡欢,几年后便生病去世了,爷爷奶奶也因受不了打击,没几年也去世了。
因为这件事情,张志超的母亲马玉萍被乡亲们排挤,加上贫困的生活,年仅40岁的她长了满头白发。2011年,在一次家属会面中,已经服刑六年的张志超忽然对母亲说:“妈,我没有杀人,我是被冤枉的。”
马玉萍哭着问道:“既然没有杀人,那你当时为什么要认罪?”张志超哭着告诉母亲,当时在审讯室里,有人对他严刑拷打,他实在忍受不了才屈打成招,在对方的逼迫下完成了那份“口供”。
“他们让我说被害人的衣服颜色,我说我不知道,他们就打我耳光,我只能编,编的不对他们就打我,然后我就继续编,直到编对了,就不打了”。
听完儿子的话,马玉萍心痛无比,她做梦也不会想到严刑拷打这样只在电视剧中见过的场景,居然会发生在自己儿子的身上。为了还儿子清白,马玉萍开启了漫漫申诉之路,结果先后多次被拒绝。
面对这个结果,马玉萍濒临崩溃,经常掩面痛哭,但她不能放弃,因为她现在就是儿子唯一的希望。功夫不负有心人,在马玉萍的坚持下,事情终于迎来了转机。
通过一位好心人的介绍,马玉萍认识了一位叫李逊的律师。为了给儿子洗刷这莫须有的罪名,马玉萍“咚”的一声跪在了李逊的面前,哭着对他说:“李律师,求求你一定要帮帮我的儿子”
李逊仔细地查阅了当年的卷宗,提出了几点疑问。
第一,高妍为何会出现在男寝?一般情况下,宿舍是不允许异性进入的,而高妍作为女生,为何会在男寝甚至在男寝的洗漱间里出现。第二,杨某和王某的证词与张志超的时间点矛盾。
杨某和王某当时表示,两人请假没有参加6点15分举行的升旗仪式,6点20分他们两人听到宿舍外边传来了女生的尖叫声,随后跑出去看。可根据别的同学反应,张志超当天6点15分去参加了升旗仪式。
倘若凶手是张志超的话,他从跑回寝室碰到高妍,把高妍架到洗刷间并门反锁,并将她杀害。之后出门碰见王广超,告诉王广超事情的经过并请求他保密等这一系列的事情需要他在五分钟之内全部完成。
王某和杨某的证词中还说,他们在见到张志超的时候门上的锁就已经被换掉了,可张志超的母亲专门去学校的超市了解到,超市开门时间是早上七点二十分,六点钟左右,王志超根本不可能会在学校超市买锁。
第三,并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张志超强奸了高妍。在被害人的身上,并没有找到任何张志超强奸高妍的生物证据,甚至在案发现场,都没有找到任何属于张志超的指纹·。
另外,此案中唯一的物证就是在案发现场带回来的小木棍,但在木棍上没有提取是到任何张志超的指纹和被害者的DNA。也就是说,警方仅依靠王某和杨某的口供,就给张志超按上了一个“强奸犯”的罪名。
带着这些疑点,马玉萍再次向法院提起申诉。2020年1月1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志超犯强奸罪一案再次进行重审。
法院认为,对于张志超犯强奸罪一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故改判张志超,王广超无罪。
张志超和母亲一起回到了离开15年的老家,走到家门口时张志超忽然崩溃的大哭。上次他离开这个房子的时候,还是一位意气风发的15岁少年,而再次回到这里已经是一位30岁的中年男子了。
2020年,张志超申请了332万元赔偿金。现在的张志超基本回归了正常的生活,逐渐适应了现代化的社会,他考取了驾照,学会了使用智能手机,同时还在网上班名了会计班。
张志超说:“母亲这些年因为我的事情受了太多的苦,我想学一些东西,将来好好孝顺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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