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高中生被老师叫去谈话,结果突然猝死,一条短信揭开真相

2025-12-25    0评论  9人围观

20分钟左右的一场谈话,一个年轻的生命就此离开了。世上当然不存在物理上能够杀人的语言,所谓“事出反常必有妖”,这场谈话的背后,一定还发生了一些不为人知的故事。
今天,就让我们一起走进十一年前的山东邹平县第一中学,来一探这起事件背后,不为人知的隐情。
2011年3月11日晚8点左右,范廷刚接到了一通来自邹平一中的电话。对方说他是范鹏飞的老师,范鹏飞在晚自习时,不幸发生意外命在旦夕,让范廷刚尽快赶到医院见孩子最后一面。
范廷刚眼前一黑,几乎就要晕倒,连忙带着妻子和堂哥范廷利火速赶往以往。很快,范鹏飞的一家人便来到抢救室门口。不一会,医生从抢救室出来,无奈地表示:“对不起,人没能抢救过来,请你们节哀。”
年仅17岁的高中生范鹏飞就这样离开了,他的母亲当场哭晕了好几次,抓住学校领导的衣服,不停地问道:“我儿子为什么会死。”对方告诉她,范鹏飞是在和班主任柴会超谈话时突然倒地猝死的。
范廷刚强忍着悲伤找到医生,询问儿子的死因,医生所是“心源性猝死”,也就是说,范鹏飞很可能有心源性心脏病。作为父亲的范廷刚,不相信医生的说法,因为儿子经常做体检,每次都没问题。
在刚到儿子的尸体后,范廷刚发现儿子的校服上有明显的泥土痕迹,屁股上还有清晰可见的鞋印。于是,范廷刚就找到校方领导,询问释放当天究竟发生了什么,校方给他讲述了事发经过。
当天晚上8点,班主任柴会超,发现范鹏飞在晚自习时同学交头接耳。于是他就把范鹏飞叫到班级外,两人进行了长达20岁分钟的谈话。正当谈话快结束时,范鹏飞突然倒地不起,班主任柴会超立马拨打急救电话。
当范廷刚提出儿子身上的泥土,以及屁股上的鞋印是怎么回事时,校方人员表示,可能是抬上救火车的不是不小心蹭上去的。而就在这时,家人又在范鹏飞的背部发现很多伤痕
紧接着,又有一名医生悄悄递过来一张病例单,病历单上在“心源性猝死”几个字后面打了一个问号。范廷刚本来还想拉着医生仔细问问,但是医生给完病例之后就快步离开了,显然是不想惹麻烦。
种种的迹象都表明,儿子范鹏飞死的太蹊跷,绝不是校方说的那么简单。更重要的是,自从事情发生后,范鹏飞的班主任柴会超就消失了,如同人间蒸发一般。
紧接着,范廷刚来到学校,想看一下教室附近的监控视频。校方则表示,当时柴会超和范鹏飞谈话的地方,刚好处在监控拍不到的死角,所以没有任何视频记录。
范廷刚对校方的解释表示怀疑,为了查明儿子死亡的真相,他们选择了报警,申请对儿子进行尸检。很快,尸检报告出来了,揭开了范鹏飞的死亡真相的一角,同时也带来了更多的谜团。
首先,范鹏飞的头部曾遭受摔跌,颅脑有明显损伤。其次,在范鹏飞的身上也有很多不明的伤痕遍布后背、膝盖、胸口等。这些伤口虽不致命,但为什么会出现在一个年仅17岁的高二学生身上,成了很大的疑点。
虽然已经可以确定范鹏飞的死可能是人为的,但仅以目前的证据,警方还是无法进行立案。没有人知道,在范鹏飞生命最后的20分钟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就在这时,范廷刚收到了一条匿名短信,对方自称是范鹏飞的同学,通过短信讲述了他亲眼所见到的情况。那天晚上,班主任柴会超先是把范鹏飞叫到外面的走廊,并且打了范鹏飞一巴掌。
随后,柴会超可能意识到大庭广众之下这么做不太妥当,于是便将范鹏飞拉到了班级同学看不见的角落里。不久之后,救护车就来到了学校。范廷刚把这个信息告诉警方,警方非常重视,开始重新梳理案件。
与此同时,范廷刚也没闲着,决定为儿子讨回公道。他带着家人在学校门口拉上横幅,提出让校方把范鹏飞的班主任柴会超交出来,让柴会超当面跟他们对质。
几天后,柴会超在哥哥劝说下,主动到警局自首了,并且交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那天,柴会超正和几个老师在操场上打篮球,一个关键的球没有投进。
本来他就已经十分的懊恼了,谁知道那个时候范鹏飞正好从球场边上路过。范鹏飞是班级里出了名的打篮球很好的学生,他用一句脏话评价了柴会超刚刚的球技。
这句话无疑是火上浇油,点燃了柴会超这暴躁的脾气,他当时就带着几名男老师将范鹏飞暴揍了一顿。后来到了上晚自习的时候,柴会超看见范鹏飞和别的同学在交头接耳,更是生气。
他将范鹏飞叫了出来,打了他一耳光。后来把范鹏飞带到无人处,又进行了一番“暴力教育”。柴会超此时已经有一些六神无主,只记得自己狠狠的打了范鹏飞胸口一拳,范鹏飞随后倒地。

随着案件另一当事人柴会超的投案自首,案情很快就迎来了明朗。经过警方细致的调查和证据补充,2012年7月9日,这场备受瞩目的案件,在山东无棣县人民法院异地开庭审理。
在这场庭审里,范鹏飞的家人除了追究柴会超的责任之外,他们同样起诉了邹平第一中学。认为邹平第一中学在整个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存在蓄意包庇的行为。
但是校方的领导人表示,他们的确并不知道是否存在体罚,当时的监控很模糊。尤其是考虑到柴会超老师,平时在学校里的风评一贯就很好,不存在体罚现象,所以他们并不认为会发生这样恶劣的体罚事件。
更表示,他们也并没有包庇柴会超老师的行为。因为在事发后的第一时间他们就提出走司法程序来解决这件事情,是范鹏飞家人不同意要求私下里找当事人同意,并且要求学校赔偿70万元。
校方的说法,自然遭到了范鹏飞家人的矢口否认。在庭审上,他们情绪极度激动,几度导致庭审被迫中途停止。而庭审上另一个争论的焦点,则是对柴会超的定罪。
检察机关对柴会超提出的定罪是“过失致人死亡”,而范鹏飞的父母则认为,应该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追究柴会超的刑事责任。检方机关体谅范鹏飞家属的心情,但是法律不讲情绪,只看证据。
检方认为范鹏飞的死存在一定的意外巧合因素,倒下摔倒头部导致颅内出血,这是一个偶发事件,和柴会超的行为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并且柴会超主观上并没有希望范鹏飞死亡,而且还需要考虑到柴会超本人有自首情节。根据法律上的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柴会超不可能会犯故意致人死亡的重罪。
2012年9月25日,山东无棣县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了一审判决校方需赔偿范鹏飞一家91.5万,班主任柴会超赔偿28.5万,另柴会超以过失杀人罪判处6年半有期徒刑。
后来事件过去很久以后,范鹏飞的家人也和邹平一中以及柴会超的家人,在法庭以外达成了和解,此事才算画上一个句号。
在你看来,班主任柴会超的行为,属于过失致人死亡,还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呢?欢迎留下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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